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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商标注册的条件要求
发布时间:2023-12-23        浏览次数:21        返回列表

一、申请注册的实质要件:

1、注册申请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注册申请是在国家局的受理范围之内。

3、注册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否则不能获得注册或核准使用。

注册的条件包括:

1、要有明确而具体的商品服务项目;

2、要经过长期广告宣传和广泛销售;

3、要有一定数量的注册;

4、要有一定的度和信誉度,并已为公众所熟悉和了解;

5、在先使用的未注册不得作为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也不得将同一内容的不同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如麦当劳的"m"标志不能用于汉堡包)。

6、如果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拥有同一种名称的商品或者服务时,其中一家的经营者享有独占使用权,其他企业在同种服务上只能使用自己单独拥有的名称(如肯德基、麦当劳等)。

7、对有形财产权利的行使不得妨碍他人的合法利益。

8、禁止他人以任何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权。(即禁止恶意抢注)

二、办理注册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提交的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验资报告》

4、《个体户近期财务报表》(加盖银行公章)

5、《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

6、《注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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